替代役役男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請假規定

教育部 函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
發文字號:台軍(二)字第0990003531號

主旨:重申替代役役男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,請假相關規定乙案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內政部役政署99年1月6日役署管字第0980017773號函辦理。

二、前揭函略以:嗣後替代役役男除參加國家考試,得依規定核給公假外;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,服勤單位得依「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」及審酌下列情形辦理:(一)替代役現役役男在不影響單位勤務執行,且事先經核准報名者,得核予公假。(二)役男於服役前已報名參加是項考試,入營服替代役現役後,得逕核予公假。

三、本(99)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本部訂於3月7日舉辦,請轉知所屬服勤處所及役男參加是類考試,得依上開規定核給公假。